劳动者不同意转岗的怎么办? 国产机
女人资料网 发表于:2019-09-22 08:56:42
劳动者不同意转岗的怎么办?
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双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无故转岗,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作为劳动者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如果合同约定服从转岗的不违法。
补偿标准: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情况,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为了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先回答2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1、自愿辞职,无赔偿。
2、被迫辞职结合第2个问题回答
第二个问题:
1、调整对劳动者不具有侮辱性,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是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行为。不满意的情形按正常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2、调岗后比原岗位工资水平低,差距过大,被迫辞职。可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要求支付赔偿金。
背景情况分析:职业病需要鉴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网友:胡暂:都不及此刻范围的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