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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虐童案宣判结果:继母被判有期徒刑16年

默言  发表于:2019-01-16 22:44:28

10月30日,该案在临渭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孙某对2017年3月29日当天将鹏鹏送医的经过进行了描述称,当天上午7时许,她送大儿子上学,大约9时左右回家,见鹏鹏在床上吃瓜子,便催促他起床。随后,她去阳台收衣服,鹏鹏自己在卫生间洗脸。孙某称,她在听到声响赶到卫生间时,鹏鹏已经躺在地上,她将鹏鹏扶起帮其洗脸过程中,鹏鹏再次摔倒,随后便将其送去医院。

陕西虐童案宣判结果:继母被判有期徒刑16年
鹏鹏受伤前的照片

庭审过程中,孙某称自己并未经常殴打鹏鹏,只是因为他不听话为了管教,打过两三次。鹏鹏的代理律师邓学平指出,孙某曾在幼儿园工作,应该对一个六岁孩子的习性以及管教方式熟悉,并当庭询问孙某鹏鹏手腕、脚踝、大腿内侧的伤痕、以及颅骨粉碎、视网膜脱落、肋骨骨折等伤情的成因,但孙某始终闭口不答。

“我不是针对娃,只是想起那些事就上火”

邓学平在庭审现场指出,孙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她曾对鹏鹏罚站、罚跪,并用电线捆绑鹏鹏手脚,用竹棍殴打鹏鹏。孙某也在庭审现场承认了这些细节,但称罚跪的时间并非笔录中所说的一两个小时,而是二三十分钟。

面对邓学平指出的“不让孩子睡觉,不给吃饭”的说法,孙某一律予以否认,但并未解释鹏鹏长期营养不良的原因。随后,公诉人出示的一组证人证言显示,鹏鹏的班主任曾指证她在2017年3月初发现鹏鹏脸上有红印,那几天鹏鹏一到学校就睡觉。询问后,鹏鹏称经常写作业到凌晨两点,但老师布置的作业并不多,即使写字速度慢,最多半小时也就写完了。

另一名证人证言显示,一名超市老板曾见到鹏鹏来到超市要吃的,称自己已经好几天没吃饭,“我当时看到孩子的眼睛是青的”。

从2017年3月中旬开始,鹏鹏在学校请了假,之后就没有再去学校。班主任在证言中称,鹏鹏的家长曾表示鹏鹏最近有离家出走的情况,想留孩子在家好好教育。而公诉人出示的另一组证据则勾勒出事件的另一个版本。在鹏鹏的生父赵某与继母孙某的微信聊天中,孙某曾发给赵某一张鹏鹏的照片。照片中,鹏鹏的鼻子、下巴、脸颊都有不少新旧程度不同的伤痕。孙某在微信中说:“我并不是针对娃,只是以想起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火就上来了。”赵某则回复称,让孩子在家,先不要上学了,怕别人看见了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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