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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规定:这6种钱不用还!就算上法院也没用 脑残对话

女人资料网  发表于:2019-09-09 1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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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如果网贷平台倒闭了,那自己在网贷平台上借的钱还用还吗?正常情况下,借的钱肯定是要还的。这就好比你向某人借了钱,但那人却因某种原因过世了,难道借的钱就不用还了?再说,从法律角度讲,也没有赋予我们欠钱可以不还的权利。但凡事也有例外,比如以下的几种借款,那就是不用还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钱是用于违法行为。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然后借款人用借到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在出借人明知的情况还进行借款,那么这笔资金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比如:借款人用这笔资金进行非法赌博行为等等。同时,如果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把钱借给这种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

非自然人之间: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一般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自然人之间: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明确的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3.借款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4.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现在很多借高利贷的人,其实是不知情被套进来的,那些出借人利用诈骗,胁迫等手段逼迫他人借贷。但是这笔借贷的钱并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当中,就规定了如果说出借人是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借贷关系的话,那么这笔欠款属于无效的借款。

5.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要点: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给了就给了,后悔你也要不回来,不给就不给,法院也不会支持。

6.把“砍头息”算到本金里的

合法本金=到账金额

不光不能算到本金里让你还款;

算利率时,合法的本金技术也是按照到账金额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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