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面停工,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补偿吗? 销售的书
女人资料网 发表于:2019-08-27 02:04:45
来源:湖南法院网 | 作者:袁斯潮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
2013年7月,费某经人介绍进入某公司工作,主要从事抹面工作,月平均工资3174元。2015年9月,该公司以政策调整为由通知费某停工2个月,费某在停工2个月后于11月份继续上班,但该公司未向费某发放停工期间工资,费某自动离岗。费某在离岗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确认公司和费某劳动关系解除,同时支持费某经济补偿金7935元。
本院认为
在某公司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时,费某用自己的行为行使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另外,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停工津贴。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因政策性调整通知费某停工,停工时费某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2年,故公司应依法支付费某经济补偿金7935元。
法官提醒
单位因政策性调整停工,在停工期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停工津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近日,某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诉至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某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网友:汪轿:都是任由弟子在外争斗厮杀的,死了都只怪技不如人。